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5條 法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5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或諮詢委員十人至十五人,聘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均為無給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