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3條 法規: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第3條 依本辦法贈與之國有動產,以管理機關無需繼續使用或依行政院核定計畫購置提供地方自治團體使用者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