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母法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本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另依其他法令保管或使用之國有財產,於發生處分行為時,應改列為非公用財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