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55-2條 法規: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母法 第六章 處分 › 第一節 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之處分 第55-2條 本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讓售,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或所屬分支機構申請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