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母法 第二章 機構 第11條 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國有財產在國境外者,由外交部委託適當機構代為管理時,應由外交部通知財政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