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第14條 法規: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第14條 申請掘發打撈案件,其埋沉地點、工地、施工、人員之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申請人應負完全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