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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用品免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駐華外交機構與人員申請輸出公用或自用物品,準用本辦法規定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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