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二章 運輸業辦理通關業務之管理 › 第二節 管理 第19條 運輸工具進出口裝卸貨物時,運輸業應有充足人員在現場照料辦理。前項人員均應受海關關員之合法指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