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第13條 法規: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13條 郵包物品屬應施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出入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該輸出入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