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第2條 法規: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進出口貨物之查驗以抽驗為原則。其抽驗件數得視貨物之性質、種類、包裝、件數之多寡等情形酌定之。但必要時得全部查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