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原產地預先審核,指非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貨物進口前,依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之書面申請,由海關預先審核該進口貨物之原產地。 本條定義的名詞 原產地預先審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