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3條 申請原產地預先審核,應依規定格式填具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申請書(附件一)並檢附相關產地證明文件或樣品,向貨物預定進口地海關申請。前項申請,每一份申請書以申請一項貨物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