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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減免關稅之進口貨物補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依關稅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補稅之貨物,應由海關按其轉讓或變更用途時之價格與稅率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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