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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船員攜帶物品進口,限在一處港口一次進口,並不得進口後送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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