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 第17條 法規:海關緝私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三章 扣押 第17條 海關查獲貨物認有違反本條例情事者,應予扣押。前項貨物如係在運輸工具內查獲而情節重大者,為繼續勘驗與搜索,海關得扣押該運輸工具。但以足供勘驗與搜索之時間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