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0條 法規: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10條 報運進口電子零件,其體積細小,種類繁多,點數困難者,實到數量超過原申報數量未逾百分之十者,免予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