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實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準及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海關實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準及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6條 經假扣押之財產係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之擔保者,得以假扣押標的物之全部設定擔保予海關。前項擔保金額以票面所載金額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