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物品進口免稅辦法 第5條 法規:軍用物品進口免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5條 軍事機關在國內採購業已繳稅進口之國外產品,不得申請退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