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3條 自由港區事業應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貨物通關、帳務處理及貨物控管等有關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