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民間機構或其直接承包商未即時檢具前條證明文件而能補正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准其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先行驗放,並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沒入其保證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