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8條 法規: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8條 依關稅法第七十二條課徵額外關稅之進口原料加工外銷時,其所繳納之額外關稅,不予退還。但原貨復運出口,符合關稅法免徵關稅規定者,所繳納之額外關稅,得予退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