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第9-2條 法規:證券交易稅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9-2條 證券自營商違反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未繳納應納稅額或有短繳、漏繳應納稅額情形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