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45條 法規: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六章 附則 第4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二年度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