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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稽徵機關於調查工作完成後,應組設資產重估審核小組,就調查報告、各項重估申報書表及改正申報書表予以審核,審定其重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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