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89條 法規: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五章 費用類之查核 › 第二節 各項費用 第89條 書報雜誌:一、購入與本事業有關之書籍,得列為費用,但自願按年攤提者,其耐用年數確定後,不得變更。二、書報雜誌之原始憑證,為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及國外發票憑證或報社雜誌之收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