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6條 法規:菸酒稅稽徵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二章 登記 › 第一節 廠商登記 第6條 產製廠商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應重新填具廠商登記表,註明變更事項,並檢送變更部分證件及其影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