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稅捐稽徵法母法 第7條 稅捐稽徵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受理查對更正之案件,逾原限繳日期答復者,應改訂繳納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