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所稱租稅優惠之待遇,指稅法以外其他法律規定與逃漏稅捐屬同一稅目之租稅優惠待遇。
但稅法規定之租稅減免與稅法以外其他法律規定租稅優惠之待遇相同者,包含該稅法規定之租稅減免。
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所稱租稅優惠之待遇,指稅法以外其他法律規定之租稅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