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稅捐稽徵法母法 第14條 納稅義務人未繳納稅款而申請復查,稅捐稽徵機關於復查決定通知納稅義務人時,應就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後段規定加計利息填發繳款書,一併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