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 第2條 法規: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二章 設帳 第2條 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同時執行兩個以上不同性質之業務,得使用同一套帳簿,惟應分別記載有關執行業務收支等事項。執行業務者使用總分類帳科目日計表者,視為已依前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