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 第5條 法規: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5條 各項稅捐之滯納金,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提獎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