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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專業訓練單位得就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專業訓練課程一項或二項以上,開辦專業訓練課程。
除有特殊情形外,專業訓練課程應按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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