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法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母法 第9條 稅捐稽徵機關於核課期間內,經另發現應課徵之稅捐,仍得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補徵或並予處罰。但其事實在行政救濟審理範圍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