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57-2條 法規: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所得稅法母法 第四章 稽徵程序 第57-2條 依本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應使用結算申報書,準用本法第七十七條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規定。依本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應使用之結算申報書,其屬對外營業之作業組織所使用者,準用本法第七十七條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規定;其屬非營利團體及其對外無營業行為之作業組織所使用者,由財政部另訂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