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 第24條 法規:印花稅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印花稅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罰則 第24條 違反第十條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違反第十一條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二十倍至三十倍罰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