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第8條 法規: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8條 第二條第一項文化藝術活動認可後,其娛樂稅減半課稅。但依娛樂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予免徵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