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第2條 法規: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2條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除整臺(套)進口者,應照整臺(套)冷暖氣機課徵貨物稅外,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用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按主機或冷媒壓縮機之價格折算課徵貨物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