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4條 法規:土地稅減免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本規則所稱供公共使用之土地,係指供公眾使用,不限定特定人使用之土地。 本條定義的名詞 供公共使用之土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