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9條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違規菸酒案件,其獎勵金應由檢舉人聯名具領。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勵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給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