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 第28條 法規:菸酒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相關法規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產製、輸入及販賣 第28條 依第十一條設立及未取得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者,不得受託產製菸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