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收入,除本法及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歸入國庫存款戶,由繳款人直接向國庫代理機關繳納,或由國庫代理機關派員駐在收入機關經收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