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