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 第7條 法規: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7條 本會開會除重大決議需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外,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決議事項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本會委員對具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行迴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