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辦法 第2條 法規: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之遴選作業,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