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法規: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7條 本條例第六條之三所稱基金,指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種基金,其中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之基金,以該款第五目所定特別收入基金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