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公益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銀行。 本條定義的名詞 發行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