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12-1條 法規: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2-1條 本行每年營業所得純利,應先提取百分之四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