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12條 法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相關法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2條 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之權利義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投資契約之約定;契約無約定者,適用民事法相關之規定。投資契約之訂定,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其履行,應依誠實及信用之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