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34條 法規: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34條 審議判斷書,採用郵務送達者,應使用申訴郵務送達證書。審議判斷書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準用行政程序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