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47條 法規: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際財政目 第三章 盡職審查 › 第六節 盡職審查特別規定 第47條 申報金融機構明知或可得而知自我證明文件或證明文據不正確或不合理時,不得採用該等文件進行審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